山西科技新闻网讯:8月13日晚,壶关交通管理大队在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中,查获一起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孟某某,孟某某不知悔改,饮酒驾驶机动车,再次与交警“酒”别重逢 。

20时46时许,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DB6***小型轿车行驶轨迹异常,车速忽然放慢。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,驾驶人孟某某摇下车窗后,车内飘来阵阵酒气。现场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对驾驶人进行检测,结果显示为34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在核对其身份信息的过程中,发现孟某某于2022年6月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,此次属于“二次酒驾”。面对结果,孟某某对自己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,承认当晚和朋友聚餐,喝了些白酒,明知不能驾车仍然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,半路被执勤民警查获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民警依法对孟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行政拘留十日以下的处罚。
编辑:秦云庆






友情链接